系統識別號 | U0002-2707200614211900 |
---|---|
DOI | 10.6846/TKU.2006.00868 |
論文名稱(中文) | 撤銷訴訟中行政處分之違法判斷基準時 |
論文名稱(英文) | The determining time of illegal administrative disciplinary action in cancellation suits |
第三語言論文名稱 | |
校院名稱 | 淡江大學 |
系所名稱(中文) | 公共行政學系公共政策碩士班 |
系所名稱(英文) | Department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 |
外國學位學校名稱 | |
外國學位學院名稱 | |
外國學位研究所名稱 | |
學年度 | 94 |
學期 | 2 |
出版年 | 95 |
研究生(中文) | 李彥鋒 |
研究生(英文) | Yen-Feng Li |
學號 | 691550072 |
學位類別 | 碩士 |
語言別 | 繁體中文 |
第二語言別 | |
口試日期 | 2006-06-25 |
論文頁數 | 139頁 |
口試委員 |
指導教授
-
陳淑芳
委員 - 周志宏 委員 - 張桐銳 |
關鍵字(中) |
撤銷訴訟 行政處分 違法性 判斷基準時 |
關鍵字(英) |
cancellation suits administrative disciplinary action illegality the determinig time |
第三語言關鍵字 | |
學科別分類 | |
中文摘要 |
第一章,為本文的緒論。 本文第二章,先經由行政處分違法性的概述說明行政處分違法判斷基準時,會因判斷者的角度而異;接著在以裁判作用―既判力範圍的確定,闡述裁判基準時對裁判的重要性。而撤銷訴訟的裁判基準時,依撤銷訴訟的訴訟標的理論(通說採「權利主張說」―其內容包括權利侵害性與行政處分違法性),因此撤銷訴訟的裁判基準時,實是指「行政處分的違法判斷基準時」。由此,凸顯行政處分違法判斷基準時的問題,在裁判中的重要性。從而,本章是以研究問題界定與問題意識的描述,作為本文研究的前提說明。 第三章,本文是以法釋義學的方式,從國內文獻分析撤銷訴訟違法判斷基準時理論爭議與爭議問題的核心。之後,經由我國行政訴訟法第1條之行政訴訟立法目的,釐清問題的爭議,以提出本文的看法。 第四章,以我國行政訴訟實務的裁判去建構撤銷訴訟行政處分違法判斷基準時的問題。並從實務既有的審判方式中,去解決撤銷訴訟違法判斷基準時的擇定,也就是以法律適用的問題作為行政處分違法判斷基準時擇定的出發。最後,本文以行政秩序罰領域的裁罰性行政處分的違法判斷基準時,做個別法領域的實證研究。 第五章為本文的結論,將本文論述之重要部份及研究發現,加以摘要總結。 |
英文摘要 |
The chapter 1 is the introduction of this article. In chapter 2, i express that the structure of time point in determining the illegality of administrative disciplinary action may be different if we judge it from the different aspect. Therefore, i explain the importance of the determined time point to judgment. The determined time point in cancellation suits, from the theory of the subject of cancellation suits, contains the trespass of the right and the illegality of administrative disciplinary action. Therefore, the determined time point in cancellation suits, in fact, refer to the “time point in determining the illegality of administrative disciplinary action.” Furthermore, the importance of time point in determining the illegality of administrative disciplinary action in the trail may be outlined. Thus, the presupposition of this chapter is based on defining and describing the issue. In chapter 3, by the law study of interpretation theory, i analysis the issue of time point in determining the illegality of administrative disciplinary action in cancellation suits from the materials in Taiwan. Then, from the main purpose of legislation of the first article of administrative procedure law, i ascertain the issue and bring up my ideas. In chapter 4, i organized the structure of time point in determining the illegality of disciplinary action in cancellation suits from the cases in Taiwan. From the practical trail, we find that the choice of time point in determining the illegality in cancellation suits is the same as the question of application to the law. At last, we furthermore present our proving research in the area of time point in determining the illegality of administrative disciplinary action in law of administrative order as a certificate to this essay. In chapter 5, we make our conclusion based on the main idea of the discussion and research in this essay. |
第三語言摘要 | |
論文目次 |
第一章 緒論 1 第一節 研究問題與研究範圍 1 第二節 研究目的 2 第三節 研究方法與架構 3 第一項 研究方法 3 第二項 研究架構 3 第四節 用語釐清 5 第二章 行政處分違法判斷基準時於裁判中的重要性 7 第一節 前言 7 第二節 撤銷訴訟之訴訟功能 8 第一項 撤銷訴訟之憲法依據 8 第二項 撤銷訴訟之性質 12 第三項 撤銷訴訟之訴訟標的 15 第一款 撤銷訴訟之訴訟標的理論 16 第一目 行政處分說 16 第二目 違法性說 17 第三目 撤銷請求權說 17 第四目 權利主張說 19 第二款 以「權利主張說」作為訴訟標的理論 20 第三款 撤銷訴訟之裁判基準時界定 22 第三節 行政處分之違法性判斷 25 第一項 行政處分違法性之概述 25 第二項 行政處分違法性之判斷 28 第一款 從原處分機關或其上級機關之角度 28 第一目 行政機關主動依職權廢棄 30 第二目 行政機關被動依人民申請廢棄 33 第三目 小結 38 第二款 從訴願機關之角度 38 第一目 訴願程序的性質與訴願程序的違法判斷基準時 39 第二目 訴願程序為廣義的行政程序 40 第三款 行政程序與訴訟程序中對處分違法性判斷的考量差異 42 第四節 違法判斷基準時對於撤銷訴訟的重要性 43 第一項 既判力時的範圍 44 第二項 既判力時的範圍與裁判基準時 45 第三項 小結 47 第三章 撤銷訴訟中行政處分之違法判斷基準時理論 48 第一節 導論 48 第二節 裁判基準時之決定與實體法的關係 50 第一項 裁判基準時之決定兼具實體法屬性 50 第二項 裁判基準時與個別實體法領域之特性有關 51 第一款 以商標法為例 52 第二款 以專利法為例 52 第三款 小結 53 第三節 撤銷訴訟中行政處分違法判斷基準時 54 第一項 行政訴訟種類與裁判基準時點決定之關係 55 第一款 確認訴訟與給付訴訟之裁判基準時 56 第一目 確認訴訟之裁判基準時 56 第二目 給付訴訟之裁判基準時點 56 第二款 撤銷訴訟中行政處分違法判斷基準時決定之難題 61 第一目 由「權力分立」的角度來思考裁判基準時的問題 62 第二目 由「權利救濟有效性」、「訴訟經濟」的角度來思考判斷基 準時的問題 63 第二項 撤銷訴訟行政處分違法判斷基準時之理論 63 第一款 處分作成時說 63 第一目 立論基礎 64 第二目 小結 66 第二款 最後行政機關決定時說 67 第一目 立論基礎 67 第二目 小結 68 第三款 訴之聲明說 68 第一目 立論基礎 68 第二目 小結 69 第四款 行政法院最後言詞辯論終結時說 70 第一目 立論基礎 70 第二目 小結 73 第三項 各學說理論間的關係與爭論 74 第一款 各學說理論間的關係 75 第一目 「處分作成時說」與「最後行政機關決定時說」之關係 75 第二目 以「訴之聲明說」為違法判斷基準時的適當性 75 第三目 「行政法院最後言詞辯論終結時說」與「處分作成時說/最 後行政機關決定時說」對立 76 第二款 學說理論間爭論的本質問題 77 第四節 結論 78 第一項 學說理論的爭論-回歸實體法的解釋與適用 79 第一款 撤銷訴訟的本質目的 79 第二款 「權力分立下對行政權之尊重」與「權利救濟有效性」要求 對應 84 第三款 小結 85 第二項 行政處分之特性對違法判斷基準時的影響 86 第一款 撤銷訴訟之訴訟對象―行政處分 86 第二款 以具有持續性效力之行政處分與尚未執行之行政處分為例 87 第一目 具有持續性效力之行政處分 87 第二目 尚未執行之行政處分 88 第三款 小結 90 第四章 我國行政訴訟實務-以行政罰領域為例 91 第一節 實務上關於撤銷訴訟之行政處分違法判斷基準時 91 第一項 以訴訟種類區分作為裁判基準時之擇定標準 91 第二項 實務原則上採「處分作成時說」92 第一款 行政訴訟法增訂課予義務訴訟前 92 第二款 以「處分作成時說」為原則―基於行政機關第一次判斷權 尊重 94 第三項 撤銷訴訟之違法判斷基準時的擇定實屬「個案法規範適用」 問題 95 第二節 以「實體法的適用」作為違法判斷基準時擇定 96 第一項 法治國理念下法律不溯及既往概念的發展 97 第二項 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之憲法地位 104 第一款 「立法上」或「法律適用上」的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 105 第二款 小結 110 第三項 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下之「法律適用原則」111 第一款 實體從舊、程序從新原則 112 第一目「實體從舊、程序從新原則」之意涵 112 第二目「實體從舊、程序從新原則」與違法判斷基準時之關係 113 第二款 從新從優原則 117 第一目「從新從優原則」之意涵 117 第二目「從新從優原則」與違法判斷基準時之關係 118 第三節 行政罰案件與「從新從輕原則」之適用 120 第一項 行政罰法制定前「從新從輕原則」的適用 120 第二項 行政罰法制定後「從新從輕原則」的適用 124 第五章 結論 129 |
參考文獻 |
壹、書籍 五南法律小組,行政程序立法資料彙編,1999年3月初版1刷,台北市。 李太正等五人合著,法學入門,2004年3月5版2刷,台北市。 李建良等六人合著,行政法入門,2004年5月2版1刷,台北市。 李惠宗,憲法要義,2001年8月初版2刷,台北市。 李惠宗,行政法要義,2000年11月初版2刷,台北市。 李惠宗,行政罰法之理論與案例,2005年8月初版2刷,台北市。 林錫堯,行政法要義,1999年8月2次增修版,台北市。 林錫堯,行政罰法,2005年6月初版1刷,台北市。 吳庚,憲法的解釋與適用,2003年9月修訂版,台北市。 吳庚,行政爭訟法論,2005年10月3版2刷,台北市。 吳庚,行政法之理論與實用,2004年1月增訂8版,台北市。 Hartmut Maurer,高家偉譯,行政法學總論,2002年9月初版1刷,台北市。 陳計男,行政訴訟法釋論,2000年1月初版,台北市。 陳清秀,行政訴訟法,2001年2月2版,台北市。 陳清秀,行政訴訟之理論與實務,1994年8月再版,台北市。 Eyemann,陳敏等譯,德國行政法院法逐條釋義,2002年10月,台北市。 陳敏,行政法總論,2003年3月3版,台北市。 陳慈陽,論權力分立原則在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中之意義與定位,收於:氏著人權保障與權力制衡,2001年3月初版,台北市。 葉百修、吳綺雲,行政撤銷訴訟之研究,1990年7月,台北市。 翁岳生主編,行政法2000(上冊),2000年7月2版2刷,台北市。 翁岳生主編,行政法2000(下冊),2000年7月2版2刷,台北市。 翁岳生主編,行政訴訟法逐條釋義,2002年11月初版1刷,台北市。 彭鳳至,德國行政訴訟制度及訴訟實務之研究,1999年6月,台北市。 楊建華,民事訴訟法要論,2001年1月,台北市。 蔡志方,行政救濟法新論,2001年8月2版1刷,台北市。 蔡震榮/鄭善印,行政罰法逐條釋義,2006年1月1版1刷,台北市。 鄭玉波/黃宗樂,法學緒論,2000年11月修訂15版2刷,台北市。 韓忠謨,法學緒論,1994年再版,台北市。 貳、論文 宋健弘,訴訟權之研究-以行政救濟制度為中心,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論文,1999年,台北市。 吳東都,論行政處分撤銷訴訟之訴訟標的,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論文,1987年6月,台北市。 陳雍之,法律之溯及效力-從德國判例及學說論法律變更時人民權益之保護,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論文,1991年,台北市。 盛子龍,行政法上不確定法律概念具體化之司法審查密度,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研究所博士論文,1998年6月,台北市。 鄭國鼎,法律之解釋與適用-詮釋學循環與先前理解之評介,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論文,1997年6月,台北市。 鄭崇煌,情況決定及情況判決制度之研究,私立淡江大學公共行政學系研究所碩士論文,2004年6月,台北縣。 參、期刊或單篇文章論文 甘添貴,刑法總則修正重點評述,收於:蘇俊雄教授七秩華誕祝壽論文集編輯委員會,蘇俊雄教授七秩華誕祝壽論文集(自由˙責任˙法),2005年8月初版1刷,頁3至34。 李建良,基本權利理論體系之構成及其思考,收於:氏著,憲法理論與實踐(一),1999年7月初版,頁55至120。 李建良,基本權利的理念變遷與功能體系-從耶林內克「身分理論」談起,收於:氏著,憲法理論與實踐(三),2004年7月初版,頁1至72。 李建良,論行政處分之違法判斷基準時-以訴願程序為中心,收於:台灣行政法學會主編,行政法爭議問題研究(下),2000年12月,頁907至934。 李建良,法律的溯及既往與信賴保護原則,台灣本土法學雜誌,第24期,2001年7月,頁79至88。 林三欽,訴願案件之違法判斷基準時,台灣本土法學雜誌,第23期,2001年6月,頁1至16。 林三欽,最高行政法院94年度判字第588號判決之評析-行政訴訟判斷基準時、舉證責任與職權調查,中央研究院「2005年行政管制與行政爭訟」學術研討會,http://www.iias.sinica.edu.tw/941119pdf/941119_1_3.pdf,擷取日期:2006年2月20日。 林三欽,行政訴訟案件之判斷基準時-「新舊法適用原則」與「新舊事實認定原則」之探討,收於:司法院行政訴訟及懲戒廳編,行政訴訟制度相關論文彙編(四),2005年12月1版,頁455至504。 林三欽,行政法令變遷與信賴保護-論行政機關處理新舊法律秩序交替問題之原則,東吳大學法律學報,第16卷第1期,2004年8月,頁131至184。 Eberhard Schmidt-Aßmann,林明鏘譯,憲法理念對行政訴訟之影響,收於:翁岳生教授祝壽論文集編輯委員會,當代公法新論(下),2002年7月初版1刷,頁353至397。 吳東都,撤銷訴訟之訴訟標的理論-德國學說與法院見解之介紹與檢討,律師通訊,第189期,1995年6月,頁35至46。 吳坤城,公法上信賴保護原則之初探,收於:城仲模主編,行政法一般法律原則(二),1997年7月,頁235至268。 吳綺雲編譯,關於撤銷訴訟違法判斷基準時(德國聯邦行政法院1990年11月23日裁定,刊載於法學期刊NVwZ 1991, 372),德國行政訴訟制度及訴訟實務之研究,1999年6月,頁116至123。 洪家殷,論違法行政處分-以其概念、原因與法律效果為中心,東吳法律學報,第8卷第2期,1995年3月,頁117至138。 洪家殷,信賴保護及誠信原則,收於:台灣行政法學會主編,行政法爭議問題研究(上),2000年12月,頁117至138。 邵曼璠,論公法上之法安定性原則,收於:城仲模主編,行政法一般法律原則(二),1997年7月,頁269至308。 陳英鈐,撤銷訴訟的訴權-個人權利保護與法秩序維持之爭,收於:台灣行政法學會主編,行政法爭議問題研究(下),2000年12月,頁982至1008。 陳清秀,行政訴訟之訴訟標的,全國律師,1998年9月,頁11至31。 鈴木庸夫,陳清秀譯,行政處分之違法判斷基準時,植根雜誌,第5卷第2期,1988年2月,頁67至70。 陳淑芳,反射利益與法律上利益,月旦法學教室,第7期,2003年5月1日,。 陳淑芳,撤銷訴訟之裁判基準時點,發表於:2006年6月24日,淡江大學台北校區行政訴訟研討會(第5次研討會議)。 陳新民,德國行政法學的先驅者-德國19世紀行政法學的發展,收於:氏著,法治國家論,2001年4月1版,頁1至38。 陳新民,國家的法治主義-英國的「法治」(The rule of law)與德國法治國之概念比較,收於:氏著法治國家論,2001年4月1版,頁39至120。 陳新民,法治國家理念的靈魂-論法律溯及既往的概念、界限與過渡條款的問題,收於:氏著法治國家論,2001年4月1版,頁147至228。 陳愛娥,「法律原則」作為行政法的法源,收於:城仲模教授祝賀論文集編輯委員會,憲法體制與法治行政-城仲模教授六秩華誕祝壽論文集,1998年8月,頁31至85。 陳愛娥,國小校長的「鄰用」或「遴選」-法律溯及既往原則的相關問題,台灣本土法學雜誌,第21期,2001年4月,頁140至144。 陳愛娥,法律原則、法律概念的清晰掌握與法治落實-行政法院88年度判字第1815號判決評釋,台灣本土法學雜誌,2000年7月,頁45至56。 許登科,論撤銷訴訟中行政處分之違法判斷基準時,法學叢刊,第190期,2003年4月,頁61至75。 翁岳生,行政訴訟制度現代化之研究,收於:氏著,行政法與現代法治國家,1982年6月4版,頁381至412。 彭鳳至,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之憲法地位,台灣本土法學雜誌,第48期,2003年7月,頁3至23。 彭鳳至,論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之適用與誤用-以74年增訂、91年修正民法第1030條之1第1項之適用為例,月旦法學雜誌,第104期,2004年1月,頁69至92。 黃綠星,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3適用之實務上爭議-並論行政罰上從新從輕原則,法官協會雜誌,第3卷第1期,2001年6月,頁205至248。 湯德宗,論行政程序法的適用,收於:氏著,行政程序法論,2003年10月2版1刷,頁127至166。 張文郁,限時法和法律溯及既往,台灣本土法學雜誌,第46期,2003年5月,頁155至160。 葛克昌,剩餘財產分配與遺產稅-最高行政法院九十年度判字第六七一號判決評釋,台灣本土法學雜誌,第28期,2001年11月,頁35至55。 鍾芳樺,法規範的三個社會基礎:論Hermann Heller的法概念論,中原財經法學,第15期,2005年12月,頁1至63。 |
論文全文使用權限 |
如有問題,歡迎洽詢!
圖書館數位資訊組 (02)2621-5656 轉 2487 或 來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