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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統識別號 U0002-1507201311152600
DOI 10.6846/TKU.2013.00424
論文名稱(中文) 宋代州郡推官之研究
論文名稱(英文) Study of Song officials push
第三語言論文名稱
校院名稱 淡江大學
系所名稱(中文) 歷史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系所名稱(英文) Department of History
外國學位學校名稱
外國學位學院名稱
外國學位研究所名稱
學年度 101
學期 2
出版年 102
研究生(中文) 許瑞敏
研究生(英文) Rui-Min Xu
學號 797030029
學位類別 碩士
語言別 繁體中文
第二語言別
口試日期 2013-07-08
論文頁數 99頁
口試委員 指導教授 - 林煌達
委員 - 黃繁光
委員 - 楊宇勛
關鍵字(中) 推官
幕職州縣官
磨勘制度
印紙批書
俸給
科舉
關鍵字(英) Officials push the curtain post magistrate
Mokan system
batch printing paper books
stipends
imperial
第三語言關鍵字
學科別分類
中文摘要
宋代行政運作的研究,歷代偏重政治上層結構,然而地方官員的任用與遷轉,是國家體制運作的重要基石之一。宋代官員的層級可分為幕職州縣官、京官、朝官三層次,朝官又名升朝官,指在朝廷做官而經常上朝參見皇帝。京官指在朝廷做官而未經常上朝參見皇帝。其中幕職州縣官的研究,有關判官、錄事參軍、縣令、主簿、縣尉等職官,已有相當成果。惟獨幕職官中的「推官」,目前尚無專文討論。本文特以「推官」為研究主題,乃因宋代是個重視司法審判程序的朝代,以州軍政府為例,由簽廳受理訴訟,經審訊與檢法,最後將「擬判」文件上呈知州判決。「擬判」的工作,原則上多推官或是簽書判官廳公事執筆,在案件呈閱過程中,「推官」扮演著重要角色,他們負責依據法條寫出擬判文書,所以一般對推官的職責定位在「推鞫獄訟」。但是經過史料的收集與研討,發現推官還有「催督賦稅」之責,其次推官協助知州辦理州業務還有:催收欠款、維護社會秩序、興修農田水利、賑濟災荒、建設地方等多種任務,從推官如此多元的工作內容來看,推官在州級政府的地位可謂舉足輕重,因為推官具有承上啟下功用,除知州與通判之外,他是最能了解州級行政事務的官員,他們展現如此多方面的工作能力,顯示出州級幕職人員的重要性。
英文摘要
This special order "push official" as the research topic, due attention is the Song dynasty judicial proceedings to state military government, for example, by the Office of admissibility proceedings signed by trial and seizure law, and finally "intend judgment" document was known to the state sentence. "Proposed contracting" work, in principle, many officials push or Magistrate Office official penned a book signing in the process of case review, "officials push" play an important role, they are responsible to be sentenced in accordance with statute written instrument, it is generally push officer on duty located in "pushing Ju prison litigation." But after historical data collection and research, found that officials push also "urge Governor taxes," the responsibility, and secondly to know the state officials push to help businesses deal with the state are: debt collection, maintenance of public order, irrigation irrigation, famine relief, construction areas, etc. a variety of tasks, from the work of officials push so diverse content, pushing the official position of the government at the state level can be described as decisive, because officials push has nexus function, in addition to know the state and pass sentence, he is the most able to understand the state-level administrative affairs officials, who demonstrate the ability to work so multifaceted, state-level screen shows the importance of recruits.
第三語言摘要
論文目次
論文目次	4
論文附圖及表	5
第一章	緒論	6
第二章	推官的編制與來源	14
第一節	推官的編制	14
第二節	推官的來源	21
小結	31
第三章	推官的職責與俸給	34
第一節	推官的職責	34
第二節	推官的俸給	46
小結	52
第四章	推官的人事管理	54
第一節	推官的遷轉	54
第二節	推官的京削改官	63
小結	74
第五章	結論	76
論文附表:《宋史》列傳所載州郡推官出身與遷轉改官事例一覽表	79
徵引書目	94

論文附圖及表
圖1-1 宋代幕職州縣官四等七階示意圖…………………………………………P.11圖1-2 宋代官員層級示意圖………………………………………………………P.12圖1-3 論文主體架構圖……………………………………………………………P.13圖2-1唐宋地方制度行政層級演變圖……………………………………………P.15圖2-2宋代州級政府組織示意圖…………………………………………………P.17圖3-1州級政府司法訴訟流程圖…………………………………………………P.36圖3-2州級單位財政管理流程圖…………………………………………………P.41圖3-3選人四等位階圖示…………………………………………………………P.49圖4-1宋代地方選人遷轉示意圖…………………………………………………P.61表2-1兩宋幕職州縣官寄祿官階名稱變化表……………………………………P.19表2-2州級地方單位職官配置圖…………………………………………………P.20表2-3貢舉制度任官次序表一覽表………………………………………………P.22表2-4九經任官次序表一覽表……………………………………………………P.24表2-5試判任官次序一覽表………………………………………………………P.28表2-6制科任官次序一覽表………………………………………………………P.26表2-7《宋會要輯稿》、《續資治通鑑長編》兩書所載獻策任官事例表………P.27表2-8《宋會要輯稿》所載鎖廳人任官次序表……………………………………P.30表3-1《宋史》幕職州縣官料錢、衣賜支給數額一覽表……………………………P.47表3-2《宋會要輯稿》元豐改制後幕職州縣官料錢、衣賜、祿粟、薪、蒿配給數額一覽表………………………………………………………………………………P.49表3-3《宋會要輯稿》元豐改制前幕職縣官職田配給數額一覽表……………P.51表4-1《宋史》任職判司簿尉升遷至初等職官事例表…………………………P.59表4-2:《宋史》任職判司簿尉升遷至兩使職官事例表……………………………P.61表4-3:《宋史》任職令錄升遷至兩使職官事例表…………………………………P.62表4-4:熙寧四年選人磨勘改官條法………………………………………………P.65表4-5《宋會要輯稿》中特恩除職案例一覽………………………………………P.72表4-6《宋會要輯稿》選人召試任官案例一覽表…………………………………P.73
參考文獻
一、	古籍部分
(一)	正史
1.	脫脫,《宋史》,北京:中華書局,1985年。
2.	歐陽修,《新唐書》,北京:中華書局,1975年。
3.	劉昫,《舊唐書》,北京:中華書局,1975年。
4.	歐陽修,《新五代史》,北京:中華書局,1974年。
5.	薛居正,《舊五代史》,北京:中華書局,1976年。
(二)	典籍
1.	徐松輯,《宋會要輯稿》,臺北:新文豐出版股份有限公司,1976年。
2.	李燾,《續資治通鑑長編》,臺北:世界書局,1983年。
3.	錢若水,《宋太宗實錄》,蘭州:甘肅人民出版社,2005年。
4.	馬端臨,《文獻通考》,北京:中華書局,2011年。
5.	杜佑,《通典》,北京:中華書局,1988年。
6.	趙升,《朝野類要》,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65年。
7.	王欽若等,《冊府元龜》,北京:中華書局,1960年。
8.	李心傳,《建炎以來朝野雜記》,北京:中華書局。
9.	孫逢吉,《職官分紀》,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2005年。
10.	鄭樵,《通志》,臺北:新興書局,1983年。
11.	馮琦、陳邦瞻,《宋史紀事本末》,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56年。
(三)	文集、奏議
1.	范仲淹,《范文正公政府奏議》,收錄於李勇先主編,《范仲淹全集》,成都:四川大學出版社,2002年。
2.	黃淮、楊士奇,《歷代名臣奏議》,臺北:學生書局,1985年。
3.	趙汝愚,《宋朝諸臣奏議》,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
(四)	筆記
1.	不著編撰人,《吏部條法殘本》,臺北:文海出版社,1981年。
2.	不著撰人,《名公書判清明集》,北京:中華書局,1987年。
3.	不著撰人,《慶元條法事類》,臺北:新文豐出版社,1976年。
4.	司馬光,《涑水記聞》,北京:中華書局,1989年。
5.	宋慈,楊奉琨校譯,《洗冤集錄》,北京:群眾出版社,1982年。
6.	洪邁,《容齋隨筆》,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
7.	高承,《事物紀原》,北京:中華書局,1989年。
8.	永瑢等纂,《歷代職官表》,北京:中華書局,1985年。
9.	葉夢得,《石林燕語》,北京:中華書局,1984年。
10.	趙彥衛,《雲麓漫鈔》,北京:中華書局,1996年。
11.	鄭克、劉俊文譯注點校《折獄龜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
12.	謝維新,《古今合璧事類備要》,臺北:新興書局,1971年。
13.	竇儀,《宋刑統》,臺北:新寧出版社,1985年。
14.	丁傳靖,《宋人軼事彙編》,臺北:遠流出版社,1982年。
15.	李攸,《宋朝事實》,臺北:新興書局,1975年。
二、	近人著作
(一)	專書
1.	鄧小南,《宋代文官選任制度諸層面》,石家莊:河北教育出版社,1993年。
2.	陳志堅,《唐代州郡制度研究》,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
3.	衣川強,《宋代文官俸給制度》,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77年。
4.	龔延明,《宋代職官辭典》,北京:中華書局,1997年。
5.	包偉民,《宋代地方財政史研究》,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1年。
6.	包偉民、鄭嘉勵編,《南宋武義徐謂禮文書》,北京:中華書局,2012年。
7.	苗書梅,《宋代官員選任和管理制度》,開封:河南大學出版社,1996年。
8.	龔延明,《宋代官制辭典》,北京:中華書局,2007年。
(二)	期刊、研討會論文
1.	丁淩華,〈宋代寄祿官制度初探〉,《中國史研究》,1986年,第4期,頁73-84。
2.	王瑞來,〈內舉不避親—宋元變革論實證研究舉隅〉,《北京大學學報》,2012年,第2期,頁1-2。
3.	王瑞來,〈艱難的仕途—破白與和尖〉,《國際社會科學》,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9年,第3期,頁4。
4.	石雲濤,〈唐開元時期邊鎮幕府僚佐辟署制度考論〉,《黃淮學報》,1996年,第4期,頁75-79。
5.	石雲濤,〈唐開元、天寶時期邊鎮僚佐辟署制度〉,《唐研究》,2001年,第7卷,頁389-420。
6.	毛漢光,〈中古官僚選制與世族權利的變化〉,許倬雲、毛漢光及劉翠溶主編,《第二屆中國社會經濟史討論會論文集》,臺北:漢籍資料研究中心,1983年,頁57-88。
7.	毛漢光,〈中古官僚選制與世族權利的轉變〉,《唐史研究論集》,臺北:新文豐出版社,1992年,第一輯,頁283-324。
8.	毛漢光,〈五代政決治延續與政權轉協〉,收錄於毛漢光著,《中國中古政治史論》,上海:上海書局出版社,2002年,頁4188-4774。
9.	朱瑞熙,〈宋代幕職州縣官的薦舉制度〉,《文史》,北京:中華書局,1987年,第27輯,頁67-88。
10.	朱瑞熙,〈宋代官員回避制度〉,《中華文史論叢》,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第48輯,頁155-172。
11.	朱瑞熙,〈宋代官員禮物饋贈管理制度〉,《學術月刊》,上海:社會科學界聯合會,2001年,第2期,頁5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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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李昌憲,〈略論宋代知州制的形成及其歷史意義〉,《南京大學學報》,1996年,第4期,頁73-76。
14.	李立,〈宋代縣主簿初探〉,《城市研究》,1995年,第4期,頁59-64。
15.	衣川強,鄭梁生譯,〈以文臣為中心論宋代路俸給〉(上),《食貨月刊》,臺北:食貨月刊社,1974年,第4卷,第5期,頁202-232。
16.	衣川強,鄭梁生譯,〈以文臣為中心論宋代路俸給〉(上),《食貨月刊》,臺北:食貨月刊社,1974年,第4卷,第6期,頁233-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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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金中樞,〈北宋科舉制度研究再續一進士諸科之殿試試法(中)〉,收錄於《宋史研究集》第十六輯,臺北:國立編譯館,1986年,頁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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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林瑞翰,〈宋代官制探微〉,《宋史研究集》第九輯,北京:中華書局,1977年,頁199-267。
26.	林煌達,〈宋代堂後官初探〉,《漢學研究》,臺北:漢學研究中心,2003年,卷21,第1期,頁225-252。
27.	林煌達,〈宋初政權與南方諸降國臣子的互動關係〉,《東吳歷史學報》,臺北:東吳歷史學系,2004年,12期,頁129-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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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林煌達,〈宋代州衙錄事參軍〉,《唐研究》,2005年,第11卷,頁459-484。
30.	林瑞翰,〈宋代制科考〉,《國立台灣大學歷史學系學報》,臺北:臺灣大學出版委員會,1981年,第8期,頁67-82。
31.	余蔚,〈宋代的節度、防禦、團練、刺史州〉,《中國歷史地理論叢》,西安:陝西師範大學,2002年,第1輯,頁65-74。
32.	余蔚,〈完整制與分離制:宋代地方行政權力的演變〉,《歷史研究》,北京 : 科學出版社,2005年,第4期,頁118-130。
33.	邱澎生,〈以法為名一訟師與幕友對明清法律秩序的衝擊〉,《新史學》,臺北: 新史學雜誌社,2004年,第4期,頁93-148。
34.	王雲海、苗書梅,〈宋朝幕職州縣官及其改官制度〉,《慶祝鄧廣銘教授九十華誕論文集》,河北:教育出版社,1997年,頁207-218。
35.	苗書梅,〈宋代州級屬官體制初探〉,《中國史研究》,臺北 : 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2002年,第3期,頁111-126。
36.	苗書梅,〈宋代任官制度中的薦舉保任法〉,《河南師範大學學報》,河南:師範大學,1996年,第5期,頁38-42。
37.	苗書梅,〈宋代知州及其職能〉,《史學月刊》,河南:河南大學歷史學會,1998年,第6期,頁43-47。
38.	苗書梅,〈宋代縣級公吏制度初探〉,《文史哲》,山東:山東大學,2003年,第1期,頁124-129。
39.	吳建華,〈科舉制下進士的社會功能〉,《蘇州大學學報》,江蘇:蘇州大學,1995年,第1期,頁9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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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祖慧,〈宋代胥吏出職與差遣制度研究〉,《浙江學刊》,浙江:社會科學院,1997年,第5期,頁118-121。
42.	祖慧,〈宋代的選人制度〉,《岳飛研究》第四輯,杭州:社會科學院,1996年,頁461-488。
43.	曹家齊,〈由唐到宋的身言書判試〉,第二屆海峽兩岸「宋代社會文化」學術研討會,2011年,頁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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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鄧小南,〈試論宋代資序體制的形成及其運作〉,《北京大學學報》,北京:北京大學學報,1993年,第12期,頁44-53。
60.	郭東旭,〈宋代律學的表現特徵〉,《裴汝誠教授八秩壽慶論文集》,北京:中華書局,2011年。
61.	劉子建,〈略論宋代武官群在統制階級中的地位〉,《兩宋史研究彙編》,頁178-197。
62.	劉秋根、周國平,〈試論中國古代幕府制度在宋代的轉型〉,《宋史研究論叢》第六輯,保定:河北大學出版社,2005年,頁119-150。
63.	魏峰,〈宋代印紙批書試論—以發現除謂禮文書為例〉,徐謂禮文書與宋代政務運行研究學術研討會,2013年,頁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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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嚴耕望,〈唐代府州僚佐考〉,《唐史研究叢稿》,臺北:聯經出版公司,頁103-176
67.	嚴耕望,〈唐代方鎮便府僚佐考〉,《唐史研究叢稿》,臺北:聯經出版公司,頁177-236。
68.	嚴耕望,〈唐代府州上佐與錄事參軍〉,《嚴耕望史學論文選集》,臺北:聯經出版公司,1991年,頁521-547。
69.	龔延明,〈略論宋代職官簡稱、別名一宋代職官制度研究之二〉,收錄於鄧廣銘主編,《宋史研究論文集》,杭州:杭州人民出版社,1984年,頁335-360。
(三)	論文
1.	彭慧雯,《北宋幕職州縣官之研究》,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歷史學系碩士論文,2006年。
2.	周國平,《宋代幕府研究》,河北大學歷史系碩士學位論文,2003年。
3.	林煌達,《北宋吏制研究》,國立中興大學歷史學系碩士論文,1994年。
4.	林煌達,《南宋吏制研究》,國立中正大學歷史學系博士論文,2001年。
5.	曹興仁,《宋代文官制度之研究》,國立政治大學博士論文,1972年。
6.	張智瑋,《北宋通判制度之研究》,國立中正大學歷史學系碩士論文,2003年。
7.	謝興周,《宋代府州通判制度之研究》,香港:新亞研究所碩士論文,198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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